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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一:臺北市國土計畫審議會主要的工作內容是什麼?

答:

臺北市政府為執行國土計畫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,設立臺北市國土計畫審議會,其任務依「臺北市國土計畫審議會設置要點」規定,包括:

一、國土計畫擬訂或變更之審議。

二、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之使用許可、許可變更及廢止之審議。

三、國土功能分區圖之審議。

四、國土計畫之檢討改進、有關意見之調查徵詢及其他有關國土計畫之交議、協調或研究建議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