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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有關本府107年1月18日公告「『修訂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(保護區,農業區除外)計畫(通盤檢討)案』內有關八德路 4 段、東寧路、縱貫鐵路、八德路4段106巷所圍地區(原唐榮鐵工廠)土地使用計畫案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(第二次修訂)內刪除「允建之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(120284.39平方公尺)規定一案」專案小組會議